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开展2016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9-22  点击:[ ]

    区内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人才战略,配合“外专千人计划”实施,加快高层次外国专家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富有活力、以用为本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平台,国家外国专家局特别设立“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该项目的外国专家可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工薪和其它相关费用上的重点支持。现就2016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标准
    (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6年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4、“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增加专家团队申报方式。
    1、在专家团队项目中,团队成员来华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所有人员来华时间每年合计不低于60天,其中项目负责专家每年累计不低于30天;
    2、团队成员申报总数不超过3人,项目负责专家制定项目目标任务并对项目整体负责,团队其他成员应具备项目申报要求的专业水平,所有成员需在申报书中单独列明。
    三、申报要求
    (一)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二)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本年度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三)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公函、申报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及相关附件。
    附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请登陆西安市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xian.caiep.org/)下载。
    (二)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联 系 人:毕海艳     廖鑫
    电话:88324643 

    西安高新区外国专家局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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